共同监护权

很多时候父母不能在一起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定谁对孩子进行监护。 监护权只能授予一个人; 可以达成协议,一个人拥有孩子的监护权,而另一个人仍然保留其某些父母的权利,有时可能会授予共同监护权。

共同监护权

在共同监护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均对孩子有监护权。 这可能是由于孩子与父母双方花费了大量时间,或者是因为父母双方都希望在为孩子做出的决定中拥有发言权。 共同监护需要各方之间就儿童的照料以及如何做出决定达成协议。

通常由法院决定两种共有的监护权。 共同的监护权是指孩子在不同时间居住的地方。 双方通常会商定此类监护的时间表。 当双方都希望访问儿童的所有法律记录时,将授予共同法律监护权。 关于这种类型的监护权的决定应在法律代理的帮助下进行。

人们通常会遇到以下类型的问题:

  • 什么是德克萨斯州的联合监护?
  • 我如何在德克萨斯州获得共同监护?
  • 如果我们有这个监护权,孩子与谁住在一起?
  • 如果我有这个监护权,我可以带孩子出国吗?
  • 谁来决定孩子的学业?
  • 谁为我的孩子做医疗决定?
  • 我是否需要律师来设置此监护权?
  • 我需要法院批准此监护权吗?
  • 如果我有共同的监护权,我还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 如何确定孩子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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