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
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某些情况下,成年子女还不够成熟,没有经验去做出可能影响他们的决定。 身体残障的人可能无法对他们的护理和其他事情做出某些决定。 精神障碍可能是一个人无法在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建立监护权,以便有能力的人做出决定。
通常假定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有监护权,或者在德克萨斯州, 接管。 在得克萨斯州,监护权是指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可能需要任命另一名成年人来协助他们进行日常决策。 需要决策帮助的成年人可以拥有监护人。 监护权可以是完整的并涵盖个人的所有照料,也可以仅包括某些领域,例如个人的财务决策。
还可以为需要协助处理其事务的老年人建立监护权。 很多时候,成年子女需要监护脆弱或生病的父母。
建立监护权
建立和确定监护权所需的文件必须正确填写并提交法院。 正确的文件将防止将来可能出现的与个人监护人有关的任何问题。 始终最好以这种方式创建一个监护人,以确保在有关照看谁以及照看谁方面没有争议。
人们通常会遇到以下类型的问题:
- 什么是监护权?
- 谁被授予?
- 谁来为我的孩子做医疗决定?
- 谁可以为我的孩子做出教育决定?
- 何时授予监护权?
- 建立它需要什么?
- 什么是孩子监护权?
- 监护权可以让我监护孩子吗?
- 与音乐保护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