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访问学校记录

非监护父母经常难以获得孩子的学校记录。 如果学校拒绝您提供这些记录,则学校可能违反了联邦和州法律。 联邦和州法律适用于公立学校或任何接受联邦或州资助的学校以及任何属于 501(c)(3) 非营利组织的私立学校。 只要您的权利没有被终止,或者您的子女监护令(或离婚法令)不禁止您访问这些记录,您就有权查看您孩子的学校记录。

作为父母,您可以根据公法 PL 93-380 访问您孩子的记录,也称为 1974 年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 (FERPA), 88 统计。 571(1974):20 USCA 12232g。 17 年 1976 月 24672 日的《联邦公报》,见第 99.11 页 - B 子部分,第 XNUMX 节 保证您查看完整学校记录的权利。

同样在 1983 年,德克萨斯州立法会议修改了 第153.073,自 1 年 1983 月 XNUMX 日起生效,要求学校允许非监护父母访问学生记录。 它规定“被任命为儿童监护人的父母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获得儿童的医疗、牙科、心理和教育记录。”

如果在让校长了解联邦和州法律后拒绝此访问,请向学校主管寻求帮助。 不要害怕行使您积极参与孩子教育的权利。

仍然无法访问学校记录

给校长写一封信,通知他/她您打算查看您孩子的学校记录。 将允许访问您孩子记录的适用联邦和州法律告知校长。 如果他/她未能遵守您的要求,请告知他/她您打算采取的行动。 将这封信的副本发送给学校主管和学区受托人。

参与并保持参与

参与进去。 给老师打电话。 要求召开家长/教师会议。 参加或加入 PTA。 志愿参加学校活动。 自愿成为“房间家长”。

向您的孩子和学校表明您是一位充满爱心和关怀的父母。

家长参与

不要让他们有理由认为你是兼职父母。

其他帮助

如果您看不到孩子或需要修改监护令,请联系美国家庭法律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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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家庭法律中心
可以联系
电话或发短信至 214-516-7700
孩子需要父母